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

溫馨提醒,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民國107年4月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正式實施化粧品產品登錄,化粧品業者需進行化粧品產品登錄;
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
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請化粧品業者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範進行化粧品產品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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